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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加强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9    更新时间:2025-10-29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严明校纪校规,强化教职工责任意识,规范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秩序,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9〕70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25〕3 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明确岗位纪律要求

全校在职教职工须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考勤记录是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聘任与解聘、职称职务晋升、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教职工按不同岗位类型进行考勤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坐班制人员:含党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须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专任教师以授课、学习及教研活动为考勤依据。须按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杜绝迟到、早退;严禁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委托他人代课;按时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学习、教研活动。

3.“双肩挑”人员和兼职管理干部应正确处理管理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关系,保证对管理工作的投入由所在党政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原则上除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时间外,按坐班制人员考勤。

教职工因事、因病无法到岗的,须通过人事信息管理平台线上办理请销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予以解聘

全体教职工须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共同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秩序。

二、压实管理责任,规范考勤报送流程

1.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部门)须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对考勤记录及违纪人员处理,须坚持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对未落实管理责任、违规现象频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2.明确专人专责: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统筹教职工考勤工作,严格按《暂行办法》要求,于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自动顺延),在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上月考勤的填写、上报与审批。各部门需严格遵循既定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考勤数据报送工作。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现象,确保考勤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教职工出勤情况。

三、完善督查机制,推动管理常态化

1.强化监督机制:学校将通过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部门)劳动纪律执行及考勤管理工作开展全面督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督查结果将作为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畅通反馈渠道:学校设立考勤管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教职工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58139373、58139069

监督电子邮箱:rsk@njtech.edu.cn、jubao@njtech.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暂行办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作息时间表》



人事处

2025 年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