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南工校人〔2016〕23号)、《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南工校人〔2020〕21号)、《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办法(暂行)》(南工校人〔2018〕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上半年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对全职引进人才实行“五年聘期,两个阶段”的跟踪考核制度,对柔性引进人才实行三年聘期目标管理。
(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入职,截至2025年6月30日聘期满五年的引进人才,参加此次期满考核;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入职,截至2025年6月30日聘期满三年的引进人才,参加此次期中考核;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入职,截至2025年6月30日聘期满三年的柔性引进人才,参加此次期满考核。
二、考核程序
(一)人员核定。由人事处会同各有关单位核定应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二)个人总结。考核人员总结聘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一、二层次引进及柔性引进)(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三、四层次引进)(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基层单位组织考核。各有关单位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全面审核考核材料,召开考核评议会,对考核人员岗位职责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签署考核意见,初定考核等次;经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考核结果,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校考核审定。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给出综合考核意见;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参加此次期满考核的一、二层次引进人才须在学校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结果运用。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人员续聘、有条件聘用、解聘及发放协议工资、绩效工资的依据,具体参照《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三、考核依据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与教师本人签订的《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补充条款》或《南京工业大学岗位工作任务约定书》、《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等文件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对引进人才聘期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业绩成果参照学校与考核人员签订的补充条款、工作协议或岗位工作任务约定书所规定时间进行核算。
四、考核等次
根据聘期工作任务完成度,所在单位给出初步考核意见。期中和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为优秀。
1. 一、二层次引进人才聘期内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南京工业大学创建一流学科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各类标志性成果”。
2. 三层次引进人才已获评正高级职称。
3. 四层次引进人才已获评副高级职称。
(二)期中考核
一、二层次引进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对照工作协议中的各项要求,三、四层次引进人才对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相应类型的“业务申报条件”各项要求,综合完成度在60%以上可认定为合格;综合完成度在40%以上可认定为基本合格。不满足基本合格及以上认定条件,认定为不合格。
(三)期满考核
1. 一、二层次引进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对照工作协议中的各项任务要求,超额完成约定工作任务,可认定为优秀。
2.一、二层次引进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对照工作协议中的各项任务要求,完成约定工作任务,可认定为合格;三、四层次引进人才满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相应类型的“业绩成果要求”,可认定为合格。
3. 一、二层次引进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对照工作协议中的各项任务要求,基本完成约定工作任务;三层次引进人才已获评副高级职称;三、四层次引进人才对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相应类型的“业绩成果要求”,教学为主型须满足第2条及第4-8条中的任意一条;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须满足2023年版管理办法第3-5条中的任意一条,或2018年版管理办法第2-4条中的任意一条;社会服务型须满足2023年版管理办法第3-4条中的一条以及第5-8条中的一条,或2018年版管理办法2-3条中的一条,可认定为基本合格。
4. 不满足基本合格及以上认定条件,认定为不合格。
(四)其他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1.坚持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差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考核人员,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违反学校规定,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的情形。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的。
4. 其他可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各单位可依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
(二)本次考核认定人才入职以来以“南京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相关成果。项目时间以立项时间为准,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三)一、二层次引进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严格对照签订的工作协议内容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四层次引进人才可选择对照2023年版或2018年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测算岗位工作任务完成度。
六、提交材料清单
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
1. 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聘期考核表及成果附件材料(一人一表,纸质材料)
2. 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盖章纸质材料、电子版)
考核对象需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请于6月13日前提交至明正楼401,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hr@njtech.edu.cn,并请按“聘期考核+学院”格式命名;联系电话:025-58139140
人事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