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2025年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5-1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今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工作。我校今年将继续借助第三方网上送审平台,统一采用电子送审方式完成同行评议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及政策要求

2025成果资格初审公示通过人员。用于同行专家评议的代表性成果应为第一作者。如为独立通讯作者论文,第一作者须为其指导的学生,且在论文中有明确注明教师为“通讯作者”(不超过1篇)。

二、送审代表性成果要求和费用相关

(一)送审代表性成果要求

申报人用于同行专家评议的代表性成果可以是任现职当年以来的论文、著作、决策咨询、已经转化(转让或许可)的授权发明专利、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高水平成果

1.送审论文须有具体的年份、卷号、页码等,如为中文期刊,论文PDF电子版须包含封面、目录、内容、封底。任何发表在增刊、内刊、专辑、专刊、论文集等杂志或刊物上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

2.送审论著/教材须为出版社正式出版,申请者本人须为论著、教材第一作者,副主编及参编的论著/教材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送审。送审论著/教材须提交全文PDF电子版,且电子版必须有封面、著作权页、摘要、目录、封底。

3.送审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包括已结题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

4.送审横向科研成果须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成果,申请者本人须为项目第一完成人。送审横向科研成果须提交项目合同书、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及其他材料。

5.送审专利须为已经转化(转让或许可)的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者本人须为专利的第一完成人。送审专利须提交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转化合同、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及其他材料。

(二)不同系列和类型的送审要求详见表1

表1 送审代表性成果要求

系列

类型

等级

送审要求

送审代表性成果数量

送审专家数量

送审代表性成果类型要求

教师系列

教学为主型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1篇教研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教研论文

教学科研型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学术论文

科研为主型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学术论文

社会服务型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1项横向科研成果经推广应用后的总结报告且累计科研经费符合一定条件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项横向科研成果经推广应用后的总结报告且累计科研经费符合一定条件

实验技术系列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1篇研究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研究论文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2篇研究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研究论文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2篇研究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研究论文

教师外其他辅系列

正高

3份

5位

不少于2篇研究论文

副高

2份

3位

不少于1篇研究论文


(三)费用相关

学校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费用(2025年学校招投标成交单价:820元/份/专家)由申报人员承担。申报正高职称4100元/人,申报副高职称2460元/人,所收费用完全支付给第三方同行评议管理平台。

)其他要求

1.申报类型和系列不变时,同行专家评议结果的有效期为两年(含送审当年);但当变更申报类型时,须按照相应类型要求重新送审,原评议结果无效。

2.对于上一年送审通过的申报人,如果选择今年重新送审,则上一年送审结果无效,以今年送审结果为准。

3.上述提及的重新送审,均须包含至少一项未送审过的新成果。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20日前)

1.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选择用于送审的代表性成果。

前期职能部门已在职称系统中审核了申报人(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所有职称材料,为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避免申报人的重复填写和部门的重复审核,请申报人按照送审材料要求,在职称系统中一键选择用于送审的代表性成果。教师外其他辅系列为线下职称申报,申报人的送审安排另行通知。

操作方式:登录智慧南工,进入应用中心,点击【职称评审】,从【选择代表作】入口进入,双击打开【申报详情】,点击打开成果列表,勾选需选择为代表作的成果,点击右下角【选择代表作】按钮,选择本篇代表作的【送审代表作排序】,点击【确认提交】,并务必点击【下载送审汇总表】核查(此表仅用于个人核查,无需提交)。

注意:在职称系统中只能选择审核通过的有效成果进行送审(正高3项,副高2项),个人申报结束后,无法修改。人事处会根据个人选择,直接下载相应的成果附件,无须个人再提交成果附件。

2.提交《南京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2)和《南京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系统导入信息表》(附件3)。

注意:(1)由于同行送审工作是依据申报人员填写的学科及研究方向信息匹配专家,为保证送审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申报人员务必准确填写附件2和附件3中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等相关信息。(附件2的PDF电子版用于上传送审系统,附件3的字段信息用于导入送审系统基本信息)

(2)附件2中的“送审代表性成果排序”须与职称系统中选择的【送审代表作排序】一致,申报人须手写签名并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打印后将纸质版提交给基层单位;附件3申报人须将Excel电子版提交给基层单位汇总。

(3)代表性成果送审填写的申报类型应与职称系统的申报类型一致,否则不予送审。

(二)基层单位审核并提交材料缴费(5月22日前)

1.基层单位将申报人的附件2纸质版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命名为“姓名+基层单位+同行专家评议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2.附件3的Excel电子版由基层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2份,由基层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人事处。

3.各基层单位统一将送审费用缴至计划财务处,账号为31274002。

人事处仅面向各基层单位接收材料,并由人事处统一上传至同行评议系统。

(三)人事处抽审(5月23日—25日)

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信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学校文件所列不当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取消其申报晋升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四)学校公示(5月26日—28日)

为加强对代表性成果的监督,严格程序,确保公正,申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将在学校门户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联系人:吕梦醒,罗曼

邮箱:szk@njtech.edu.cn 电话:58139148

南京工业大学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