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及范围
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21年底前取得技师证书的人员),2026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考评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
机电类: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船艇技术。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2、申报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5)具有传授岗位技艺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
今年申报高级技师,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列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3、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具有多类破格申报条件的,每次晋级申报最多使用两类;已破格使用的奖励(荣誉)不列为技师量化评价加分项。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二、申报名额
1、按人社厅通知要求,我校高级技师在本年度考评工种范围内进行推荐,按学校现有技师数量,计算机信息处理可推荐1人,其他工种根据申报情况至多各推荐1人,但不能每年连续推荐,其中烹饪、花卉园艺、行政事务工种2024已推荐,今年不再推荐。
2、二级单位高级技师申报名额:各部门在本年度考评工种范围内进行申报推荐,同一工种限推荐1名。
往年已通过全省高级技师初评、综合评审未通过者不占指标。
三、学校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两份均贴照片),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填表申报。
2、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量化考评表》需在本单位范围公示五天以上,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单位考核要注重品德、能力、业绩。鼓励技术精湛、且能解决工作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实际效益的技能人才参加高级技师考评。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无误后,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见附件)要求整理后报人事处。其中所有复印件上须注明“原件已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退还申报者本人)。
4、学校考核推荐。学校成立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选拔推荐组,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考核推选。
四、时间安排
1、5月9日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409室,联系人:单珊,联系电话:58139147)。
2、5月底学校完成选拔推荐。
人事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