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202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将继续采用在线职称申报和评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拟申报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政策要求
1.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南工校人〔2023〕15 号)(附件1-1)、《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工校人〔2023〕16 号)(附件1-2)。
2. 申报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正式发表和出版时间、科研经费到账时间、项目立项时间等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 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教师可按入校不满三年的引进人才条件申报。
三、工作安排
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请相关人员和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预定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
(一)个人在线预申报(3月20日-23日)
为了确保申报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评审系统进行在线预申报。个人在线预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职称评审系统个人预申报操作步骤》(附件3-1)。
注意:
1. 只有今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老师需要进行预申报,其他人员请勿填写;
2. 预申报信息由人事处审核后导入正式申报系统,预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在正式申报时将锁定无法修改,请大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具体信息;
3. 只有预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才可进行正式职称申报。
(二)个人在线正式申报(3月25日-30日)
进入正式职称申报系统中,可以看到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导入的部分成果,请申报人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主动与审核部门确认。如信息有误但逾期未进行修正,同样视为提交虚假信息。未导入的成果,请自行据实补充。
个人在线正式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职称系统个人正式申报操作步骤》(附件3-2)。
请个人提前准备好需要上传职称评审系统的论文、项目、获奖、教师资格证等成果的PDF文件,详见材料清单(附件4)。
SCI 论文须同时上传以下3个文件:(1)Web of Science 数据库核心合集检索页;(2)正式发表的 SCI 学术论文全文;(3)正式发表的 SCI 学术论文的期刊当年度分区截图(参照附件5,涉及2024年度分区标准未发布的SCI学术论文,采用已发布的2023年度最新分区)。
中文论文须同时上传以下3个文件:(1)中国知网或万方官方数据库论文标题检索页;(2)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检索页;(3)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正式发表的论文全文(包含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注: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下载《南京工业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附件6)(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并签字后提交给基层单位。
(三)基层单位在线审核和综合推荐(4月6日前)
基层单位审核人按照职称文件和工作通知,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各项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信息,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基层单位党政牵头,教授委员会参与,成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并结合思想品德与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推荐和公示。其中民主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要明确、意见要具体,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结果以分数的形式体现,被推荐申报人员的名单和相关材料需公示3个工作日。
基层单位提交人事处的纸质材料,均须基层单位签字盖章,包括:
1. 《南京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考核推荐部分,在线填写完成后系统生成并打印。
2. 各基层单位202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在线填写相应内容后系统生成。(excel电子版同时发指定邮箱)
3. 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情况等。
4. 南京工业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附件6)。
学校面向各基层单位统一接收材料,申请人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4月6日前)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线审核,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4月15日前)
(五)学校结合基层单位推荐和职能部门审核结果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5月16日前)
(六)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开展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实际通知内容为准)。(5月16日-6月15日,包括代表性成果的基层单位审核、人事处复核、平台同行专家评议)
(七)各学科评议组评议及评议通过人员公示。(6月22日前)
(八)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议及评议通过人员公示。(6月29日前)
四、实行职称申报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
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对在申报过程中涉及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信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学校文件所列不当行为者,将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联系人:吕梦醒 罗曼 电话:58139148
办公室:明正楼402室
邮箱:szk@njtech.edu.cn
人事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