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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资助2018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9-11

关于选拔资助2018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出国(境)研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工校人[2018]22号《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不超过40名。其中获得2018年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的10名教师直接获得资助资格,无需参与申报评审。

二、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1、根据“按需派遣、保证质量、择优选派、学用一致”的原则,在不影响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的前提下,每个学院可申报2人。

22018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

1)研修6个月资助6万元;

2)研修12个月资助10万元。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912日—924    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925日—930    学院推荐并排序,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

108日 —1019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并公示。

四、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体育、艺术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应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45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2、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5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含)以上。申请赴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水平也须达到非汉语地区的要求方可申报。

3、优先选拔已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境外研修单位须为《泰晤士报》排名前200强高校,或基于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100位的大学或世界一流的科研机构。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7-2018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

4、获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直接取得校公派资格,但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和研修单位排名要求方可派出。研修期间应注重学习研修单位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深入做好我校与国际知名高校在教学管理、培养方案、课程教学等方面的比较分析,为学校教学改革和建设提出有益的建议,并能推动相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水平的提高。研修结束后应达到教学事务部提出的研修目标和考核要求。

52018年度资助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有效期限至20201231日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6已获批国家公派、省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教育厅中青年教师骨干研修项目,尚未出国(境)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在校期间曾公派出国(境)研修6个月以上(含自费出国(境))、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申报。

7、获得国家公派、省公派、省境外研修、校公派等项目资助的教师,如未在有效期内出国(境),有效期满2年后方可申报。

8、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截止930,申报时需要提交“南京工业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及所需相关附件材料。

联系人:单珊     联系电话:58139146

附件:附件材料.rar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