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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人员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21

关于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制度实施以来吸引了一批人才加盟学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人才引育工作,构建人才聘期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究激励约束退出机制,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162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聘期期满人员进行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202011日至2020731日间合同到期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务履行情况等方面。强化契约精神,按照工作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 考核对象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附件1);

2. 学院汇总考核材料,填写人才发展孵化基地考核汇总表(附件2),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考核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院针对考核对象的师德表现、到岗情况、履职表现等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3.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构成的专家组进行考核,重点考察教学科研工作等业绩。考核对象根据工作协议,在考核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3分钟汇报、2分钟问答;

4. 人才资源部根据学院考核意见及专家考核情况给出综合意见,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学校将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常规师资管理。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一事一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聘用合同自然终止,不再续聘。

五、所需材料

1. 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 南京工业大学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 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包括能反映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

考核对象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52917:00前报送至明正楼401,电子版材料请同期发送至hr@njtech.edu.cn,并请按孵化基地期满考核+学院+考核对象姓名格式命名。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金老师、唐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58139140

                                      人才资源部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