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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13

关于2020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人才引育工作,构建高端人才聘期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究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推进价值创造及价值分享,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南工校人【202021号)等文件的规定,学校决定对聘期已满三年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聘用中期考核,对聘期已满五年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聘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满三年以及聘期满五年的高层次人才共计18人,其中聘期期满考核5人,聘期中期考核13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考核类型

1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汪朝晖

聘期

2

化工学院

暴宁钟

聘期

3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姜耀甲

聘期

4

先进材料研究院

于海东

聘期

5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鹿永娜

聘期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瑾

期中

7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刘雪洋

期中

8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柳翔

期中

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陈虹宇

期中

10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王川

期中

11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程夏民

期中

12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胡杰峰

期中

13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IAS

贾振华

期中

14

马克思学院

贾可春

期中

15

先进材料研究院

闫家旭

期中

16

药学院

赵权宇

期中

17

药学院

郑维义

期中

18

药学院

曾子晏

期中

二、考核内容

对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务履行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给出初步考核意见;

2、人才资源部汇总考核材料,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考核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学校成立包括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高层次人才须在考核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

4、学校专家委员会通过票决给出综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包括能反映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

考核对象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1118日前发送至hr@njtech.edu.cn,并请按聘期考核+学院+考核对象姓名格式命名;纸质材料请于1119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401,联系电话:025-58139140  

                                           人才资源部

                                   20201113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