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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23

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职级评定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973 号),结合我校岗位职数现状,现开展2020年度七级及以下职员评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含专职组织员)和专职辅导员,不包括按专业技术岗聘用的“双肩挑”干部。

二、职级职数

1.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岗:按比例差额评审。

2.九级及以下职员岗:按条件认定。

三、评聘条件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职级评定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973 号)中任职条件的规定。

四、评聘程序

1.学校成立职员职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成立职员职级评定工作小组(以下称工作小组)。

2.个人申请: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填报《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九级职员职级评聘审批表》(附件2),向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基层单位审核、推荐及公示:工作小组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若同一职级岗位推荐两名以上候选人,则须进行排序。(要求: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分开评审推荐,分别排序;分别填写《职员职级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管理人员)》(附件3)、《职员职级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辅导员)》(附件4))。

4.学校考核评审:学校职员职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意见进行会议评审,其中申报七级职员的教职工须进行述职汇报。

5.公示拟聘人选。

6.发文聘任。

五、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在1271600前将以下材料报人才资源部人事管理科(行政楼404室):

1.经党政领导签字盖章的基层单位职员职级评定工作小组名单。

2.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南京工业大学九级职员职级评聘审批表 。

3.职员职级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还需电子版发送邮箱rsk@njtech.edu.cn)。

4.经工作小组审核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七级和八级职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任职、相关业绩等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申请九级职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任职、相关业绩等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

2.任实职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但不与非实职年限打通折算。

3.从其他岗位转至党政管理岗位或思政岗位的人员,请对照《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职级评定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及时申报相应的职员职级。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

     2. 南京工业大学九级职员职级评聘审批表

     3.职员职级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管理人员)

     4.职员职级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辅导员)

 

 

人才资源部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