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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业绩点统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25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业绩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18]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通知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教学科研业绩点统计工作,业绩点统计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20年度业绩统计内容为2019121日至20201130日期间的教学、科研业绩,其中教学、教辅工作量按学年统计,自然科学类论文统计2019年度。统计业绩口径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附件2)、《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3)、《关于补充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业绩点核算条目的通知》(附件4)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2020127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协议工资人员、年薪制人员)业绩统计工作并报至相关职能部门。应报送材料有《南京工业大学科研工作业绩点分项统计表》(附件5)、《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点分项统计表》(附件6)和相关支撑材料。

此次统计工作采用线上统计(本科教学业绩)、核对补充和个人填报(科研业绩、研究生教学业绩)等方式进行。(1)本科教学业绩在“智慧南工-应用中心-绩效管理-基础数据中心-本科教学”(http://jxgl.njtech.edu.cn/)分项上报,具体工作由教学事务部负责。(2)部分教研科研业绩、研究生教学业绩数据由科学研究部、研究生院提供,各二级单位、教职工核对,核对后教职工有疑义的、需改正的及需补充的均通过所在二级单位办公室汇总、核对和反馈,不可在审核表中直接修改,补充的业绩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供审核。(3)教辅工作量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提供,供二级单位核对并完成分配。(4)附件4中涉及党建工作、人才科研项目的业绩不需要学院和个人申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提供。

220201214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业绩点审定工作并及时反馈至各二级单位。在部门审核期间,不再接收任何修改和补充材料,需要修改或补充请在下一步二次核对期间完成。

320201219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需将最终明确的业绩统计表反馈至各二级单位,并将《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汇总表》(附件7)报人才资源部。至此尚未报送的业绩将列入下一年度统计。

420201231日前,学校研究确定2020年度业绩奖励分配方案。学期结束前,人才资源部完成2020年度二级单位业绩奖励的经费核拨工作。

三、注意事项

1、业绩点统计不仅与年终业绩挂钩,还是今后各类考核、评价、评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和个人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完成业绩统计工作。

2对于合作完成成果,今年在统计业绩点时需要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负责人依据实际贡献度分配比例,表中“业绩分配比例”之和应为“1”,协议工资人员和年薪制人员同样需要申报业绩点。  

3、人才资源部建立“南京工业大学业绩点统计工作群”QQ群,群号为:836978871,请各二级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实名加入。

特此通知。

 

人才资源部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