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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人员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17

关于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制度实施以来吸引了一批人才加盟学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人才引育工作,构建人才聘期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究激励约束退出机制,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16]2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聘期期满人员进行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012月,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三年聘期期满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务履行情况等方面。尊重契约精神,按照工作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

2、学院汇总考核材料,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考核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院针对考核对象的师德表现、到岗情况、履职表现等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3、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察教学科研工作等业绩。考核对象根据工作协议,在考核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3分钟汇报、2分钟提问),答辩内容建议分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聘期内工作亮点和特色、未来工作计划及建议三个部分。

4、人才资源部根据学院考核意见及专家考核情况给出综合意见,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学校将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常规师资管理。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所需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南京工业大学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包括能反映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

考核对象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1224日前发送至hr@njtech.edu.cn,并请按孵化基地期满考核+学院+考核对象姓名格式命名;纸质材料请于1224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401

联系人:金俊阳、邹冲,联系电话:5813929158139140

人才资源部

                                   20201217

相关人员名单:

 

序号

学院

人员

备注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冯辉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马英

 

3

法学院

孙也龙

 

4

法学院

朱敏

 

5

化工学院

琚晓晖

 

6

化工学院

冯能杰

 

7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杨静莹

 

8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万晓月

 

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赵雪霏

 

10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孟龙晖

 

11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刘锐

 

12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申志福

 

13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顾海燕

 

1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金立国

 

15

食品与轻工学院

续晓琪

 

16

先进材料研究院

王芳芳

 

17

先进材料研究院

 

 

18

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