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制度实施以来吸引了一批人才加盟学校,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人才引育工作,构建人才聘期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究激励约束退出机制,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16]2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聘期期满人员进行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人才发展孵化基地教学科研岗三年聘期期满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务履行情况等方面。尊重契约精神,按照工作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
2、学院汇总考核材料,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考核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院针对考核对象的师德表现、到岗情况、履职表现等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3、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察教学科研工作等业绩。考核对象根据工作协议,在考核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3分钟汇报、2分钟提问),答辩内容建议分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聘期内工作亮点和特色、未来工作计划及建议三个部分。
4、人才资源部根据学院考核意见及专家考核情况给出综合意见,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学校将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常规师资管理。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所需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南京工业大学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包括能反映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
考核对象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12月24日前发送至hr@njtech.edu.cn,并请按“孵化基地期满考核+学院+考核对象姓名”格式命名;纸质材料请于12月24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401。
联系人:金俊阳、邹冲,联系电话:58139291、58139140
人才资源部
2020年12月17日
相关人员名单:
序号 |
学院 |
人员 |
备注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冯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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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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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学院 |
孙也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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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学院 |
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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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工学院 |
琚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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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化工学院 |
冯能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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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杨静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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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万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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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赵雪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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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孟龙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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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刘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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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申志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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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顾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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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金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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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食品与轻工学院 |
续晓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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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先进材料研究院 |
王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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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先进材料研究院 |
沈 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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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药学院 |
任 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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