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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其他专技系列(会计、审计、卫生、图书、出版、工程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关于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教师外其他专技系列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教师外其他专技系列人员(会计、审计、卫生、图书、出版、工程等系列)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政策要求

(一)关于申报条件。职称评审将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南工校人[2018]43号)、《关于《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及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南工校人[2021]21 号)(见附件)执行,同时还需满足相应主管厅局的评审条件。

(二)关于时间界限、等级界定、成果署名的要求、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要求,文章、项目、获奖和科研经费的说明等,均按照职称文件执行。今年用于职称申报的各项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1231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1.各基层单位提交的教师外其他专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江苏省申报**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纸质版1+电子版)、《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外其他专技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电子版)、《申请教师外其他专技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电子版)相应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包括第一作者文章原件、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交由学院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同时,各基层单位须提交《南京工业大学申报教师外其他专技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5)、其他专技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情况和推荐结果(纸质版,签字盖章)

2.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报晋升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3.学校仅面向各基层单位接收材料,申请人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二)关于基层单位综合推荐的相关要求

各基层单位成立推荐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综合推荐。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基层单位民主测评,思想品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推荐。民主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要明确、意见要具体,对严重违反相关协议、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视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考核结果一票否决制。被推荐申报人员的名单和相关材料需公示三个工作日。

报送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基层单位的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相关情况、民主测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516日—524日 个人申请,填写表格和汇总表、准备支撑材料等。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基层单位民主测评,思想品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推荐并公示。

2. 525日 报送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3525日前由所在基层单位汇总后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明正楼402室);电子版申报汇总材料请报送至师资科邮箱szk@njtech.edu.cn,主题“基层单位名称+其他专技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联系人:罗曼;联系电话:58139148



人事处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