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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专业技术二级岗增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28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上述两份文件已通过OA转发给基层单位负责人,如有需要也可到人事处领取纸质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二级岗增选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程序,认真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推荐。

二、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岗位比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此次我校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增选的岗位数为8个(包含重新认定的)。

三、申报对象为我校在教师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工作人员,省外事业单位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或者具备二级岗位聘用资格人员调入我省的,其聘用资格一并申报重新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管干部由省委组织部进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资格认定,不参加此次推荐。

四、加强对申报人员综合素质的考察。申报人员应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恪守诚信,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甘于献身科研事业,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各单位务必就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认真考察,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成绩。所受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或者其他重大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定论的,不得申报。

五、严格掌握专业技术条件。申报时请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11〕161号)(附件1)和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2),但不仅限于其所列条件,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帽子”、不唯论文、不唯项目,注重业绩导向,向基层、一线人员适当倾斜。评审将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专业技术成就、业内影响等进行综合考量,统一认定。

六、请各基层单位及申报人员认真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填表时,务必按照申报表中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

《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名册》(附件4)(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简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另附A4纸,须签字盖章)

上述(一)~(四)项材料要求统一装袋,做到一人一袋报送,且须粘贴有材料袋封面及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

申报材料中应当有申报人员的正高级职称证书或者相应证明材料;汇总表中的申报条件罗列应简明扼要,名称、单位、时间、等次、排序等基本要素齐全;表格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课题)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并附结项(结题)证明,每套表格和附件内容必须统一;保密项目、课题及成果等应有相关证明。

七、请各基层单位统一将本单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江浦校区明正楼402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zk@njtech.edu.cn,联系人:吕梦醒;联系电话:58139148。


附件1: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11〕161号)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增选条件

附件3: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

附件4: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5:封面及申报材料目录



人事处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