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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工业大学第二期“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19

各学院、直属机构、直属平台: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工校人﹝20223号)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4年度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别

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分为青年学术英才青年创新学者两个培养层次,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3年。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全职在校青年教师。优先选拔在前沿科技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有一定建树的创新人才,注重选拔重点建设学科方向的、具有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潜力的青年人才。

三、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全职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二)青年学术英才培养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职在校青年教师;

2. 理工科类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

3.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和科研能力突出,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项,或已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同年龄段人员中业绩较为突出,具备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发展潜质。

(三)青年创新学者培养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全职在校青年教师;

2. 理工科类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

3.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或已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教学成果优秀,具备冲击省级人才培养工程的发展潜质。

四、选拔数量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申报人才质量择优选拔,严格标准,控制规模。

五、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所在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2.资格审核和评审。人事处会同科学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等校内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推荐,确定入选者建议名单。

3. 审议报批。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入选者建议名单进行审议,提出培养对象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校首期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报材料需确保认真、规范、真实、完整。

3.连续两年申请拓原工程同层次项目未入选者,第三年不得再次申报。资助期内青年学术英才入选国家级人才的、资助期内青年创新学者入选省级人才的,入选后的培养另作安排。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4. 国家级人才不得申报青年学术英才;江苏省双创团队负责人、双创人才、特聘教授、二层次以上333人才,江苏省杰青、优青等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年创新学者。

5.报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1)学院党委出具的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审查意见。

2)《申请书》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合并装订成册。

3)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

请于202415日前将申报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人事处(4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alent@njtech.edu.cn

联系人:杨梦飞、李敬

电话:025-5813914558139140

邮箱:talent@njtech.edu.cn


附件1 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南京工业大学第二期“拓原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附件3 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才俊拓原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