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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5

各单位:

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现已开始,如有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申请换发、证书信息项有误或变化申请重发的,请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期办理。

一、受理原则

1.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上信息项有误或有变化的,申请重发。

2. 根据教师资格制度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由发证机关负责。我省只受理江苏省教育厅(或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认定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申请。其他省份或机构认定的证书,由原发证机构负责受理。

3.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不需要登报声明。

4. 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原则上不予变更(与认定时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或在教师资格信息库中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5. 身份证号由一代15位正常升为二代18位的,不予重发;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更,或姓名、民族等个人信息需作变更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其中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样式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此表由人事处统一借阅)。

3.申请补发换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请重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3)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需补发、同时还需变更证书信息的,需依次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均需按要求粘贴证件照。

4.申请换发或重发的,需提交证书原件。

5.申请信息变更的,需提交佐证性材料。

6.学院统一汇总填写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所有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由学院收齐后交至明正楼402,电子版汇总表请同步发送至邮箱szk@njtech.edu.cn。新证书预计于5月底前完成制发,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曼;联系电话:58139148。


人事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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