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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5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方便广大教师,今年我校将首先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关于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简化申报信息和材料报送等相关手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今年将继续采用职称在线申报和评审系统。现将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政策要求

(一)实行职称申报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

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涉及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信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学校文件所列不当行为者,将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关于申报条件

《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南工校人〔2023〕15 号)(附件1-1)、《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工校人〔2023〕16 号)(附件1-2)

(三)关于评审指标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学校岗位实际情况设定指标,差额评审。

(四)关于思想品德考核、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

准确把握各个系列、各种类型申报人员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德师风、思想品德、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工作,对严重违反相关协议、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视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考核结果一票否决制。

(五)关于教师资格证

除入校不满三年的新引进人才(2021年1月1日以后入校)和博士后以外,申报教师系列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六)关于时间界限、等级界定、成果署名的要求、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结果要求,文章、项目、获奖和科研经费的说明等的各项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七)2021年1月1日以后(以办理入职手续时间为准)引进教师可按入校不满三年的新引进人才条件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个人在线职称预申报(3月15日-17日)

为了确保申报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判断有效成果的起始时间,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评审系统进行在线预申报。关于个人在线预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职称评审系统个人预申报操作步骤》(附件2-1)。

注意:

1.只有今年要参加我校高级职称评审的老师需要进行预申报,其他人员请勿填写;

2.预申报信息由人事处审核后导入正式申报系统,预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在正式申报时将锁定无法修改,因此请大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具体信息;

3.预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方可进入正式的职称申报;

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要求,高校领导及其在本校工作的直系亲属、“双肩挑”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申报前须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个人在线正式申报(3月20日-26日)

关于个人在线填报的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职称系统个人填报操作步骤》(附件2-2)。请个人提前准备好需要上传职称评审系统的论文、项目、获奖、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成果的PDF扫描件(附件3)。

今年职称系统中的部分教学和科研成果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导入,请申报人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主动与审核部门确认。如信息有误但逾期未进行修正,同样视为提交虚假信息。

由于不要求进行论文查证,因此,SCI 论文须上传以下PDF文件:(1)Web of Science 数据库核心合集检索页,(2)已出版的 SCI 学术论文全文,(3)已出版 SCI 学术论文的期刊当年度分区截图(参照附件7,涉及2023年度分区标准未发布的SCI学术论文,采用已发布的最新分区)

中文论文须上传以下PDF文件(1)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库检索页,(2)已出版的论文全文(包含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个人下载《南京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正高)(附件4)(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并签字后提交给基层单位。基层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人事处。(4月1日前)

(三)基层单位在线审核和综合推荐(4月1日前)

基层单位审核人按照职称文件和工作通知,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各项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信息,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基层单位党政牵头,教授委员会参与,成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并结合思想品德与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推荐和公示其中民主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要明确、意见要具体,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结果以分数的形式体现(大于等于90分为优秀,大于等于80、小于90分为良好,大于等于60、小于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被推荐申报人员的名单和相关材料需公示3个工作日。

各基层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高级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考核表

2.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学生思想政治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教学质量和能力考核表

3.《南京工业大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部分

4.基层单位的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相关情况

5.南京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正高)(附件4)

6.202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提交材料1-3由基层单位在线填写相应内容后系统生成,基层单位打印后签字盖章,纸质版报人事处;提交材料4-6由基层单位签字盖章,纸质版报人事处;材料6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学校仅面向各基层单位接收材料,申请人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四)职能部门的在线审核,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4月10日前)

(五)学校结合基层单位推荐和职能部门审过结果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召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进行公示。(5月16日前)

(六)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开展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具体以届时实际通知为准)。(5月16日-6月23日,包括基层单位审核、人事处复核、平台同行专家评议)

(七)各学科评议组评议及评议通过人员公示。(7月2日前)

(八)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议及评议通过人员公示。(7月12日前)

四、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6,请相关人员和各单位、各部门合理规划好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

联系人:吕梦醒 罗曼 电话:58139148

办公室:明正楼402室

邮箱:szk@njtech.edu.cn


附件1-1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南工校人〔2023〕15 号)

附件1-2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南工校人〔2023〕16 号)

附件2-1:南京工业大学职称评审系统个人预申报操作步骤

附件2-2:南京工业大学职称评审系统个人填报操作步骤

附件3:职称评审系统上传材料清单

附件4:《南京工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正高)

附件5:202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6: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

附件7:SCI历年分区(2012-2022)

人事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