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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其他辅系列(会计、审计、卫生、出版、工程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5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方便广大教师,今年我校将首先开展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采用线下申报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教师外其他辅系列人员(会计、审计、卫生、出版、工程等系列)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政策要求

(一)实行职称申报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

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涉及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信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学校文件所列不当行为者,将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关于申报条件。申报人员需满足《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南工校人〔2023〕15 号)(附件1-1)、《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工校人〔2023〕16 号)(附件1-2)中对应系列的申报要求同时还需满足省主管部门相应的评审条件。

(三)关于时间界限、等级界定、成果署名的要求、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结果要求,文章、项目、获奖和科研经费的说明等各项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1.各基层单位提交的教师外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江苏省申报**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申请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电子版)相应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包括第一作者文章原件、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交由学院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同时,各基层单位须提交《南京工业大学申报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6)、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情况和推荐结果(纸质版,签字盖章)

2.学校仅面向各基层单位接收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二)关于基层单位综合推荐的相关要求

各基层单位成立推荐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推荐。包括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基层单位民主测评和思想品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推荐。民主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要明确、意见要具体,对严重违反相关协议、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视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考核结果一票否决制。被推荐申报人员的名单和相关材料需公示3个工作日。

报送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基层单位的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情况、民主测评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6日前 申报人员填写表格、准备支撑材料等,完成个人申报。

2.4月1日前 基层单位完成申报人员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思想品德考核、综合推荐及公示,并报送材料。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于4月1日前由所在基层单位汇总后交至人事处(明正楼402室);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szk@njtech.edu.cn,主题“基层单位名称+其他辅系列高级”。

联系人:罗曼;联系电话:58139148。


附件1-1 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南工校人〔2023〕15 号)

附件1-2 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南工校人〔2023〕16 号)

附件2 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3 江苏省申报**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附件4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附件5 申请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6 南京工业大学申报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考核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