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第78批面上资助的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18个月计算方式为动态计算,即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18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注意:
(1)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申请。
(2)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工作站申报;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请从我校申报。
三、评审指标
面上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评审指标见下表:
表1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学术绩效 |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 30分 |
2 | 创新能力 |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 选题的自主性 学科交叉情况 | 60分 |
3 | 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 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 10分 |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8月1日—8月31日期间,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意:
(1)“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务必由合作导师审核把关后,再线上提交。在此期间,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请联系人事处驳回。
2.学校审核
9月1日-9月5日,学校完成所有审核工作,汇总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