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及拟进站博士: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就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我校获选人员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
二、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者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 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 B、C 档和上述计划。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1.申报材料
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书》(见附件1)、《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位证明、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
2.提交申请
1)2025年2月20日至3月5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2)2025年3月6日-3月13日,人事处将申请人申报材料按申报学科整理汇总后,发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学科申请人材料进行校内审核及意见反馈。
3)2025年3月13日-3月20日,申请人可以根据校内审核意见反馈情况,联系学校人事处在线退回申报材料,调整完善后再次提交。
4)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学校人事处将完成在线审核报送工作。
(二)国资计划B、C档
1.申请人申报(2月20日-3月15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见附件2),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填写《2025年南京工业大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3月15日前学院统一提交纸质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1册)、纸质版推荐人选汇总表(须学院院长签字盖公章)交至行政楼401。电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bsh@njtech.edu.cn。
2.学校遴选阶段(3月16日-3月22日)
学校将于3月22日前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根据申报系统给予的指标择优确定举荐人选,并对拟举荐人选进行公示。
3.申报复核调整(3月23日-4月30日)
获学校举荐的申请人请在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国资计划申报系统,按要求复核申报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需修改调整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期4月30日前及时联系人事处博士后事务主管老师申请驳回调整。申报截止期前未完成提交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学校审核提交(5月6日-5月16日)
学校对申请人在线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于5月16日前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5.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6.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有关说明
1.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2.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3.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