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脱产博士后在站期间管理,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南工校人〔2022〕18 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中期考核、出站考核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一) 中期考核对象:
2023年8月-2024年1月完成进站手续的全脱产博士后;
(二) 出站考核对象:
2024年7月-2024年12月应当出站的全脱产博士后。
二、 考核内容
主要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政治思想、在岗情况、科研进度、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南工校人〔2022〕18 号)中期和出站考核要求。
三、 考核程序
(一)博士后本人根据进站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递交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或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及相关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同时填写电子版附件3、附件4汇总表《2024年下半年学校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信息一览表》。
(二)博士后所在学院对照博士后考核标准,组织专家组(至少5人以上)对博士后进行中期、出站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三)学校对考核材料及学院意见进行审查,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 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笃行博士后免于中期考核;考核优秀,师资博士后在下一年度可申请转为笃行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师资博士后提出申请,由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评议通过后,第二年度按笃行博士后待遇执行),科研博士后转为师资博士后,并补发第一年度基础年薪差额;考核合格,协议工资不变;考核不合格,师资博士后转为科研博士后,科研博士后给予3个月缓冲期,仍无法达到考核要求,予以退站处理。
(二)出站考核:考核结果分为特优、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由学校一次性发放考核奖励,为其办理出站手续。考核不合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劝退或停薪延期出站等情况处理,不再发放考核奖励。
(三)未达到出站要求延期出站人员,不享受考核奖励。
五、 有关要求
(一)学校博士后考核工作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进行集中审核及考核奖励发放。博士后所在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博士后进站情况常态化做好博士后考核工作。
(二)12月13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1)提交2024年下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出站考核材料,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及相关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材料附件3、附件4发至bsh@njtech.edu.cn邮箱。相关表格见附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老师
办公电话:025-58139140
人事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