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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4:32    更新时间:2024-01-2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博基字〔20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项目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2024年不再实施“特别资助(站前)”项目)。自然科学资助标准1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权威学术性出版社出版。2024年资助约2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12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的博士后,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18个月计算方式改为动态计算,即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18个月)。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2023年12月1日(含)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2.面上资助、特别资助以及优秀学术专著资助均需要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时间安排

项目类型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审核截止时间

第75批面上资助

3月1日

3月31日

4月7日

第17批特别资助

3月1日

3月31日

4月12日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4月1日

5月31日

——

第76批面上资助

8月1日

8月31日

9月6日


注意事项:请申报人员提前1-2天登陆系统,填写申请,上传材料,以免临近系统关闭,出现系统故障,影响本人申报。请按期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40



人事处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