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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第74批)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46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第74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解读

1202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额度标准:

面上资助不再划分一等资助、二等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2获得博新计划和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

二、面上自助项目申报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18个月以内(从中国博士后进出站信息系统中登记的进站日期起,至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日不超过18个月)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等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限制申请人数。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申请书由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个人信息“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注: 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等方式替换

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常见问题解答》。

四、申报时间

本次面上资助申报时间为202381-831

学校审核提交时间:202391-95

1、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人应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831日前登录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4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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