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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41

各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附件1)《关于做好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86号,附件2)要求,为做好参赛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设置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综合(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具体产业方向可参考“赛事项目指引”(附件3)。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省赛成绩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二、报名时间及参赛方式

1报名时间

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或团队需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创新赛、创业赛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海外(境外)赛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揭榜领题赛参赛揭榜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前。

2、省赛安排及奖项设置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初赛(7月30日前)和决赛(8月上旬前)。省选拔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奖励,为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授予获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排序第1的国内进站博士后“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

3、全国赛安排及奖项设置

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相关要求

1、各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其中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个人或团队应于6月26日前将《项目计划书》(附件4、5)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1册)提交至行政楼401室博士后管理科。

2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大赛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会等活动。省赛初赛、决赛,全国总决赛、交流对接活动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025-58139140  bsh@njtech.edu.cn


人事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