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3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卓博计划”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平台的专项博士后资助培养计划,作为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子项目实施,主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省财政对入选者按每人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学校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二)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三)拟进站人员,是指已初步与我校达成进站意向,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四)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的人员以及已获得“卓博计划”资助或纳入省“双创计划”等综合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 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 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 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 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 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 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 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 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 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等方式开展。其中,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三种遴选方式,申报人不可兼选。
(一)揭榜领题
揭榜领题课题需求聚焦我省卓越产业链发展方向,面向全省卓越产业链领域企业以及相关博士后设站单位征集。由卓越博士后计划工作专班组织专家遴选产生2023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揭榜领题榜单(榜单优先向企业倾斜),并于2023年1月底前公开发布,邀请国内外优秀博士揭榜领题。符合条件的我省在站博士后或拟来苏进站的国内外优秀博士均可报名应征揭榜。根据报名应征情况,每个榜单由发榜单位优选1名揭榜领题人员,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揭榜领题人员应与发榜单位及其所在设站单位签订项目联合攻关协议。
揭榜领题人员应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单位于4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于4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二)单位举荐
1.举荐条件:
(1)国家重点实验室(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且博士后实际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人员,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字或加盖实验室印章后进行举荐);
(2)国家级(含国防军工)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量级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国防科工等在研或新立项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且博士后实际参加项目科研工作的,经合作导师出具推荐信的可进行举荐);
(3)2022年度招收全职博士后工作突出的其他设站单位(流动站设站单位每满10人可举荐1人;科研型事业单位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满5人可举荐1人);
2. 个人申报:
2023年3月1日前,申请人填写《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附件1)和电子版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准备主要证明材料1套(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文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以上材料均只需复印件(不退还)!原件本人留存!!!将《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报送至所在院系,并提交电子版的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
3. 学校遴选:
3月16日前学校根据举荐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确定拟举荐人选。其中,由本单位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的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
获学校举荐的申请人于2023年3月2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博管办于4月1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三)名校优选
1. 个人申报:2023年3月16日前,符合我省30条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填写《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附件1)。准备主要证明材料1套(左侧装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文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以上材料均只需复印件(不退还)!原件本人留存!!!将《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报送至所在院系。
2. 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所研究的方向是否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博士是否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进行审核。高校排名以2022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3. 获学校审核的申请人于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博管办于4月5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申报人于2023年4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博管办于4月5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五、专家评审认定
2023年5月中旬前,省人社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揭榜领题、单位举荐、名校优选产生的人选进行复核认定,对申报参与综合遴选的人员通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拟资助人选经公示后,按程序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发文公布资助名单,6月底前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卓博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卓博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网址:“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bs/bsh)。网上申报时间(博士后个人申报)为2023年3月15日-4月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注册、登录障碍联系(025)83278731,系统填报问题联系(025)86653972。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模板)
附件2:申报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个人信息汇总表(模板)—单位举荐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