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后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项目介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引进项目主要是资助一批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工作。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博士后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及一次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如需延期,延长期间的费用由博士后本人与合作导师协商确定。
2018年我校拟资助2人。
三、申报对象
2018年11月30号前进站(拟进站)的高水平外籍(境外)和留学回国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国籍不限,身体健康。
2、原则上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参考高校名录见附件1)。
3、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4、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5、能保证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五、申报程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原则。
1、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的证明复印件;申请表中列举的论文的封面、目录、全文的复印件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将《申请书》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份(A4 幅面,左侧装订,用铜版纸胶装成册),交予拟选导师所在院系。
2、院系审核推荐
合作导师、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报送至学校人才资源部。
3、学校评审遴选
学校人才资源部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综合素质进行评议,确定最终资助人员。
六、申请时间:
原则上,除假期之外,我校随时接受引进项目申报材料。
七、如有疑问,请联系:计龙龙:025-58139145
岳克勤:025-58139141
附1、2018年度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858134625253
附2、参考学校名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858134720819
2018年4月28日